一、香港的非法下载
在未有互联网之前的Dial-up BBS年代,非法下载已是香港的主流网络文化。而当互联网普及以后,它亦是香港互联网用户的主要用途之一。在初期,非法下载主要是本地盗版集团下载海外盗版集团光碟档案,再烧录成各式盗版光碟出售图利为主。及后香港互联网服务普及化,非法下载已转变至用户直接参与,使盗版集团无利可图,更直接打击操控盗版集团的香港各黑社会收入来源。
目前香港的非法下载问题仍相当普遍,主要是使用点对点档案分享技术进行侵犯版权物品的交流。而使用的途径,近年则以BitTorrent为主,此外WinMX亦有不少香港互联网使用者使用。前者主要用作分享大型的影音档案(如电影及电视剧)及电脑软件,后者则主要分享音乐档案(绝大多数是MP3格式)。
这个问题引起了香港政府的关注。2005年中,香港海关采取行动,拘捕一名绰号为古惑天皇的香港互联网使用者,指他发布电影的BT种子于网上是违反香港的版权法例。同年10月24日,“古惑天皇”被香港屯门裁判法院裁定侵权罪名成立,成为全球首宗同类案例。自此之后,香港的非法下载问题有所收敛,但仍未能完全收到阻吓作用。
2006年12月,香港政府推出侵犯版权刑事化法案供市民咨询,随即引起香港网民反感,并激烈讨论。
二、香港的网络沟通方式
一、大部份香港互联网使用者都会使用即时通讯软件,早年以ICQ为主,但近年MSN Messenger在香港的普及程度已超越前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内的QQ软件,在香港的使用率同样很低。由于中文输入上的不便,香港互联网使用者便发展了一套独特的语言取代中文字及英文字,类似台湾的火星文。这个被俗称为“ICQ英文”(ICQ English)的系统,有着以下的特色:
1、粤语的很多字汇,尤其是感叹词,均使用英文或数字谐音代表,例如“呀”字用“ar”代表,“唔知”(不知道)用“ng g”或“5g”代表。
2、英文的很多字汇,也受英美或台湾网上用词影响,同样也被简化,例如“before”用“b4”/“be4”代表,“Oh, I see”用“oic”代表,“bye bye”用“88”/“886”或“bb”代表。香港歌手薛凯琪在初出道时就有一首名为《886》的歌。
3、普及地使用表情符号。
二、除了“ICQ英文”现象外,由于中文字具有一音多字的特性,故一些网民故意使用同音字或近音字,以图增强文字趣味性或装可爱。这些同音字,未必有助输入中文速度:
汉语谐音: 例如“屈臣氏”会用“屈人寺”代表;“好靓”一词会用“巧令”代表,使词读起来带有大陆口音;“我”字会用“禾”代表,使字读起来像普通话/国语。原词与代词未必有绝对谐音关系。
这类现象似乎在近期才盛行,情况却一发不可收拾。
这种主要由即时通讯软件使用的语法,已普遍通行于互联网沟通,例如讨论区及聊天室,亦影响其他互联网以外的文字沟通渠道(如使用手机手机或便条等)。然而,由于现实生活中,使用这类语言会使沟通资讯难以正确传递,因此这种被过度简化的语言,对香港学生的中文及英文两种主要香港使用语文水平构成直接的负面影响。亦如世界各地使用互联网用量较高的文化体,此类由互联网演化而成的新生语法,被指成为近年香港整体语文水平持续下跌的主因之一。
三、香港的网上讨论区
讨论网站是不少香港互联网使用者经常浏览的网站。其中较为着名的讨论网站,包括高登讨论区、Uwants、香港讨论区、AK Zone及迷你论坛等。这些讨论网站由于人流高、管制少,因此也产生了一些独特的文化,并创造出一些新的俚语。另外有些管制较严的讨论网站,例如香港综合讨论区。然而,由于以青少年为主的香港互联网使用者一般较喜爱不受管束,因此这类讨论网站的人流和知名度也不及前一类规定、分类宽松的讨论网站。此外,香港的互联网享有言论自由,并受到法律保护,而言论自由亦成为互联网使用者的文化价值一部份。
除此之外,香港也有一些专题的讨论区,例如香港旅游讨论区及曼联+综合资讯讨论区等。由于这些讨论区话题比较专门, 因此讨论文化和自律性会比较高,而使用者除了青少年之外, 也有很多上班一族和该主题的Fans。
为准备此次专题,我们特别采访了Chinaz香港网友SKY站长,从SKY那我们也能够深刻了解到香港讨论区的威力。SKY说:“在香港大部分的网民上网都会聚集在讨论区,以至于搜索引擎的使用率很低,香港的大型站点也均为讨论区,大陆常见的网站形式不多见也几乎无发展潜力。一切信息均靠社区,包括游戏的资源下载都通过社区,这是香港长久以来形成的特殊网络文化,由于这种特殊的文化,成为了导致香港个人站长稀少的原因之一。”
由于香港的“站长”不多,也没有众多的程序开发商,所以在香港讨论区全是使用大陆的论坛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大型讨论区全部使用Discuz,大陆市场占有率仅次于dicusz的动网和PHPwind在香港根本没有市场,SKY透露自己从2000年开始上网,至今在香港只见过一个很小的社区使用PHPWind,而动网压根就没见过!
四:网志文化
1998年网志开始由欧美兴起,香港用户亦有紧贴,但只局限于知晓建设网志系统的老手,未为大众广泛认识。目前,很多香港互联网使用者都热衷撰写网志。然而,网志的主要使用方式及方向亦有异于其他地区,香港使用者主要将网志服务当作日记使用,亦不会把内容公开。未经查证的资料指,香港最多人使用的网志服务是Xanga或Yahoo BLOG,其他如Blogger、MSN Spaces、无名小站等在其他地区流行的网志服务则较少香港人使用。
五、网上音乐
2005年11月,IFPI 表示,由于现时唱片销售的形式正在改变,如网上卖歌,故正计划推行电子金唱片。
2006年4月,MOOV 网上音乐(或 MOOV.now.com.hk)成立,用户只需缴付一个固定的月费,就可以随意收听网站上所有的音乐。此项服务让用户何时何地,只要连上互联网就可以听音乐,并为首个非下载的网上音乐收费平台。






